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钢坯等钢铁初级产品停止执行出口退税的通知》(财税[2005]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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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钢坯等钢铁初级产品停止执行出口退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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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证券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钢坯等钢铁初级产品停止执行出口退税的通知》(财税[2005]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钢坯等钢铁初级产品停止执行出口退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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