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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并(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有关费用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日期:2006-06-21]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并(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有关费用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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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5]1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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