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日期:2006-06-21]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城区(开发区)分局、直属局、稽查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利息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规范文件由[法信网]Law863.Com收集整理
》(国税函〔2006〕2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利息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在办理免征利息所得税手续的同时,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备案。对纳税人能否享受协定待遇判定不清,执行出现困难或有异议时,请呈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我要参与BBS讨论http://bbs.law863.com/

阅读:
录入:法信网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豆腐皮等产品适用征、退税率问题的批复
下一篇: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并(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有关费用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论坛最新:  暂时没有相应新闻

Copyright © 2004-2007 Law86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法信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05028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