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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晋城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的通知

[日期:2006-06-21]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对房地产市场发展和宏观调控工作的引导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市政府决定建立我市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本规范文件由[法信网]Law863.Com收集整理

  一、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是政府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收集、分析、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实现对房地产业的动态监测和调控的信息系统。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主要依托房地产市场交易登记管理系统,通过商品房预售合同联机备案、产权交易登记、存量房转让、房屋租赁管理、信用档案、信息发布,客观地分析房地产运行轨迹,正确评价和判断房地产市场形势与发展趋势,从而确保房地产持续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信息采集是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的基础,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提供相关信息。

  市建设局:为我市建立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工作牵头单位,负责房地产交易、产权登记、租赁、抵押、物业管理信息,并负责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全部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发布工作;负责提供房地产企业、房地产开发规模、开工数量、竣工数量等数据信息。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提供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单位联建房等房地产开发计划和全市经济运行情况信息。

  市统计局:负责提供与房地产业相关的统计信息。

  市财政局:负责提供房地产开发规费收取及市级财政总体收支状况等信息。

  市规划局:负责提供城市住宅规划及审批的数据和图库等信息。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供地、土地审批及土地资源管理等信息。

  市公安局:负责提供城市人口等信息。

  人民银行晋城中心支行:负责提供房地产金融等信息。

  三、建立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例会制度,依据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提供的信息数据,对房地产运行态势进行评价和判断,提出宏观调控的措施和建议。并定期发布房地产信息,以便于社会公众查询,引导房地产市场理性投资和合理消费,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四、为加强对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工作的领导,成立晋城市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工作领导组,负责房地产预警预报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由市建设局具体负责预警预报系统的开发建设。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房地产预警预报工作。

  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晋城市房地产预警预报工作领导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师建平 副市长

  副组长:王英俊 市政府副秘书长

  苏文秀 市建设局局长

  李 瑞 市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李国继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克平 市财政局局长

  左重阳 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有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保山 市公安局副局长

  谢保国 市物价局局长

  吕惠兰 市工商局局长

  林维民 市统计局局长

  程民生 人民银行晋城中心支行行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李瑞兼任,副主任由段吉富、张凤鸣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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