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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农业产品收购发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日期:2006-06-21] 来源:  作者: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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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是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设立、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其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扶贫济困,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纳税人通过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或者未超过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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