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石油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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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销售商品房营业税税负增加计算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石油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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